子栏目一
产品展示
子栏目二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来源:皇族rng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26 22:02:27
产品描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调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细的细节...
下一个产品 上一个产品

详细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调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15日于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营业执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研发、生产、销售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锅炉、电热水器、电采暖炉、电壁挂炉、电暖器、光电式蓄热式电采暖炉、燃气灶具、消毒柜、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抽油烟机、电开水柜、电开水瓶、空气清新器、脉冲变压器、冰箱除臭器、桑拿浴箱、燃气空调、燃气用具、燃气烤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器、热泵热水器、燃气干衣机、电干衣机、洗碗机、电烤箱、电蒸箱、蒸烤一体机、热泵热水机、电压力锅、电水壶、小家电(家用电器)系列、净水器系列、除以上项目外的家用电器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和配件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许可项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卫生洁具研发;燃气器具生产;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制;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卫生洁具研发;燃气器具生产;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制;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营业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后的营业范围存在部分差异,公司依据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范围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范围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万和电气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黄惠光先生的女儿黄荔君女士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1年10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黄荔君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1年10月21日交易了公司股票,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黄荔君女士于2021年6月30日买入公司股票500股,2021年10月21日因操作失误将公司股票卖出,其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卖出价格*卖出股数-买入价格*买入股数=7.96元/股*500股-7.45元/股*500股=255元,即本次短线元。

  公司知悉此事后格外的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黄惠光先生及其女儿黄荔君女士亦积极努力配合核查相关事项。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没收黄荔君女士违法来得到的。上述所得收益人民币255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部上交公司。

  2、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查询与核实,本次短线交易为黄荔君女士操作失误所致,虽然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但是黄惠光先生对该交易并不知情,且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黄惠光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黄荔君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黄惠光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万和电气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上一篇: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下一篇:2019炉具“领跑者”系列报道之齐昊科技